欢迎来到政务资讯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正文

省检察院正式启动对西宁市、海东市开展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5日,省检察院分别在西宁市检察院、海东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对西宁市、海东市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西宁市、海东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以及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经业指出,自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常规、交叉和专项巡回检察工作,各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就如何做好此次机动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回检察组,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着力数字赋能。探索与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相关数字赋能、数据共享合作机制,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流程、实时性的数字化法律监督。四是加强内外协作。结合推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活动法律监督、“检察护企”等活动,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五是抓好责任落实。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巡回检察期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廉洁自律,严守案件秘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西宁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谭志轶、海东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唐发彬分别对本地区机动巡回检察细化方案进行了解读,并作了表态发言。西宁市、海东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均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主动接受、全力配合、抓好问题整改。人大代表建议检察机关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力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平安青海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836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